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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洪、林白与武汉市凯洁世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5-05-14 21:34商业秘密网
请求人:池洪、林白
被请求人:武汉市凯洁世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专利侵权纠纷
案情:请求人池洪、林白与被请求人武汉市凯洁世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局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组,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请求人池洪及委托代理人朱必武、被请求人的委托代理人鲁卫红、赵开煌到庭参加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请求人称,请求人系ZL961 01091.6号发明专利“蓄热式模具压塑成型干燥工艺及其模具”的专利权人,2001年9月发现被请求人在《知音》杂志上做大量广告,出售“全降解稻草、植物秸秆一次性发泡餐具成套设备”,被请求人在武汉设有设备演示间,对外进行销售洽谈。被请求人的行为侵犯了其方法发明专利权,扰乱了市场,给请求人专利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请求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被请求人辨称,对在《知音》杂志上做广告一事不持异议。但是“一次性全降解植物纤维餐饮具生产线”中所用圆餐碗(450m1)模具采用线切割加工工艺,根本不侵犯ZL 96101 091.6号专利权,而且这种加工方法在生产各类工艺装备中大量采用,在武汉市场上也有这类制品销售;其次,被请求人对降解餐饮具的配方有专门的高级工程师负责制定,各种制品的成型时间均在55秒钟以内,大大低于zL96101091.6中所规定的2分钟,在公司的广告宣传资料及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未涉及请求人专利的只言片语;在模具设计及工艺教科书许多章节中对上述工艺有详细介绍,所以ZL96101091.6专利是无效专利。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查明,1996年2月4日,请求人向原中国专利局申请名称为“蓄谋式模具压塑成型干燥工艺及其模具”发明专利,1997年8月6日公开/公告,2001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其专利权,专利号为ZL9610l 091.6。该专利工艺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内容为:蓄热式模具压塑成型干燥工艺,将成型材料投入模腔内,然后合模使物料在模具内受热受压成型,开模取出成型品,其特征在于预先加热模具使之蓄热,合模后,模具将其预加热所积蓄的热量迅速传递给模腔中成型材料,物料中的水份及发泡剂受热后急剧汽化发泡,并随后逐渐排出,在2分钟内完成其成型干燥过程。被请求人于2001年12月在《知音》杂志刊登“凯洁KJII全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广告,广告载明“以速生、可再生的植物(如稻草、麦秆……等)为原料,添加特种核心料,使植物纤维间形成网状空间结构,经热压发泡成型,再经淋涂、干燥、消毒等工序制成产品”。“KJII成套设备包括:粉碎机、搅拌机,供料机、成型机、淋涂机、干燥机”。“KJII全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生产基地随时可供接产方参观考察“等内容。在被请求人的生产实验基地,设置有向客户演示的“成型机”等“KJII全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设备,存放有大量的碗、盒等成型产品和大量的镁凯洁KJII型金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投资论证报告》宣传资料。《凯洁KJ II型全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投资论证报告》宣传资料中载有:凯洁世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过不懈的努力,在环保材料及生产设备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成功地研制出了KJII型全降解植物纤维一次性餐饮具生产线” 以及“全降解植物热发泡技术简介”等内容,但被请求人始终未提供其“一次性全降解植物纤维餐饮具生产线”所采用的“全降解植物热发泡技术”制造餐饮具产品的方法不同于ZL96101091.6号发明专利专利方法的相关证明。以上事实,有请求人的专利证书、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及相关专利文件;被请求人刊登的广告、散发的《投资论证报告》;被请求人成型配料、成型机模具、成型产品及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明。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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