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莱克斯“克隆”帅康 法院判决侵权
本报讯 (通讯员王建新)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伊莱克斯 (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风门调节装置”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至此,备受关注的欧洲厨电业巨头伊莱克斯与中国厨电业巨头帅康关于专利纠纷的对决有了结果,这意味着涉及专利侵权的伊莱克斯灶具将面临撤柜命运。 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主要用于调节灶具的空气和燃气配比,以达到充分燃烧的目的,在灶具节能、安全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获得国家专利的帅康风门调节装置,权利要求一共有八项,与其他风门调节装置相比,其精确性和稳定性都有明显提高,使灶具燃烧更加充分,节能效果显著,并可防范回火、熄火现象的发生。 伊莱克斯灶具在主打产品的宣传册上称,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而最近全面上市的帅康 “中国火”灶具节能最多超出国标10%,已经是行业节能的新高地,因此,伊莱克斯的宣传引起了帅康公司的关注。帅康公司在对其产品解剖后发现,其节能并没有过人之处,而让人吃惊的是其风门设置采用了帅康公司的专利设计。 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去年6月27日,帅康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帅康公司 “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于2002年3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伊莱克斯 (中国)公司在未经帅康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了该专利技术的灶具,已构成专利侵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伊莱克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三项要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伊莱克斯 (中国)公司制造、销售的灶具中含有落入帅康公司专利保护范围的风门调节装置,已对帅康公司的专利权构成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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