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商标引发郑州汽修大战原告撤诉
进入10月中旬,本报6月曾报道过的奥迪商标引发郑州汽修大战戏剧性“熄火”。原告河南盈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盈之宝公司)撤回对郑州市工商局的行政诉讼,表示愿意履行郑州市工商局做出的处罚决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准予撤诉的行政裁定。 2005年,盈之宝公司在郑州机场、市区主干道发布的3幅巨型户外广告中,因使用奥迪图文标识,被郑州市工商局认定为侵犯德国奥迪汽车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于今年2月7日,对河南盈之宝公司处以9万元的罚款。盈之宝公司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今年6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于此案是河南省工商系统查处的首起汽车维修企业侵犯服务商标,涉及行业惯例与商标合理使用法律“盲区”,以及普通汽车维修企业挑战汽车4S品牌,品牌管理店垄断利益,因此引起了省内汽车维修、汽车零部件销售商的高度关注。 对于为何突然撤诉,盈之宝公司负责人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作为企业,耽误不起时间和精力,踏踏实实做生意才是正确选择。” 郑州市工商局法制办负责人认为,此案是河南省内首起汽车维修企业侵犯服务商标案件,具有标杆意义。虽然由于原告撤诉,本案没有通过法院最终以司法判决形式确认盈之宝公司使用“奥迪”图文商标行为的违法性,但原告撤诉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行为,实际上表达了原告对工商局做出的处罚决定的某种认可。希望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零部件经销商今后不再以行业惯例为由,随意使用汽车厂家的注册商标。(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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