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商标侵权案意外推迟 或致加多宝户外广告全部叫停
原定于12月25日、26日两天开庭的加多宝应诉广药集团的三起诉讼竟然出现了全部推迟的情况。这三起诉讼中两起是侵害商标许可使用权纠纷,另外一起则是虚假宣传纠纷。日前,加多宝方面表示,有关广药诉其虚假宣传一案,加多宝已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目前已获批准,延长至12月27日。
法院:延期审理未作解释
24日,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告诉记者:“刚刚接到广州白云区法院的通知,因故取消25日的开庭,新的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她分析,或与此前加多宝提交的反诉请求有关。不过,巧合的是,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原定26日的开庭也于昨天通知取消。
广药今年7月在广州、东莞两地向加多宝及经销商发出了两起商标侵权案诉讼,这两起案件原定于今明两天相继“开庭”,意外的是,加多宝昨天突然接到延后开庭的通知,法院方面对此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广药:提出“诉中禁令”申请
不过,相对于上述两起推迟的诉讼,加多宝方面更重视广药最新发起的“虚假宣传”诉讼。上周四,广药首度指其涉及虚假宣传并索赔高达1000万元。
据了解,广药还提出了“诉中禁令”申请。对于该申请,广药提出了2点申请事项,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宝、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在其广告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申请立即禁止上述两者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多宝:获得2天举证时间
“这是首次起诉我们‘虚假宣传’的官司。”24日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说,他对广药最新发起的这宗起诉多处表示不理解。
他指出,法院在应诉通知书中限定要3天内完成举证,第4天法院就安排听证,客观上造成其举证困难。而原告在起诉前则有充分的时间向法院提供证据。24日,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表示,因未看到广药的证据,所以目前依靠“想象”应对,加多宝已申请法院延长举证期。原定于25日举行的听证,延期到27日。加多宝因此又获得了2天的举证时间。
姚岚称,加多宝认为广药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案由不成立。作为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只在商标法、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使用这种禁令,在针对虚假宣传案上未有过先例。
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24日说,广药“一天到晚”起诉是想影响加多宝正常经营秩序。
专家:法院对“诉中禁令”应慎重
诉中禁令一旦被采纳,这意味着加多宝从5月开始在全国铺天盖地的“更名”广告,将全部停止。此禁令对加多宝在电视和报纸的广告影响不大,但对其户外广告的影响不言而喻。
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尹学谦律师表示,对于诉前、诉中禁令申请的采纳,法院一般会很慎重,通常而言,类似禁令会用在对商标、专利的侵权案上,虚假宣传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不会出此类禁令,如果判错会造成对方损失,原告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涉及这种禁令的官司包括唯冠诉苹果案,即唯冠要求在案件审理未完成前苹果IPAD在上海禁售。该禁令未获支持。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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