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商查处“宝庆”侵权案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口分局汤泉工商所(下称汤泉工商所)查处一起销售侵犯“宝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玉器、黄金饰品的案件。
据了解,汤泉工商所接到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投诉称,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的一珠宝行销售的玉器、黄金饰品上所标注的标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珠宝行正在销售的玉器、黄金饰品的标识与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的注册商标“宝庆”相同,该珠宝行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商品进货票证等。
涉案珠宝行负责人称,上述玉器、黄金饰品是今年年初从福建省莆田市一家玉器批发商处购买的,但该负责人无法提供销售该批饰品商家的营业执照等具体信息,该珠宝行也没有建立相关的销售记录。
据悉,汤泉工商所对该珠宝行作出没收侵权的玉器与黄金饰品,同时罚款2万元的处罚。(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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