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知识产权第一案告破
一项价值920万元的技术秘密被工程师聂某窃取后,加拿大企业——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和相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同时得到苏州市委书记王荣的亲笔批示,一场追捕行动迅速展开。 2007年2月5日,公安部门开始网上追逃。值得回味的是,许多知识产权侵犯案都不了了之,惟独此案进展顺利,成为苏州市首次成功侦破的知识产权大案、中国混凝土界知识产权第一案,其成功的基础是什么?负责侦破此案的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大队长邢达德认为,企业自我保护至关重要。而该案能否成功结案,对苏州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环境净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个技术价值920万元的窃密案 本报3月16日以“太仓见义勇为的哥遭泄密”为题,报道了太仓的哥遭到上司泄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当天记者又从外资企业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发生一起重大泄密事件,技术价值920万元人民币,为中国混凝土业界知识产权第一案。 据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傅雁博士介绍,该事件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秘密泄密盗窃案,一是知识产权侵权案。被窃取的聚羧酸盐的合成技术价值920万元。 据悉,2006年窃取商业、技术机密案和侵犯知识产权案发生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报了案,受到苏州市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作为首次侦破的苏州知识产权大案、中国混凝土业界知识产权第一案,也引起了苏州市委书记王荣的关注,2006年8月,王荣书记亲笔批示侦破此案。 2006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区公安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委托江苏省技术市场技术鉴定服务中心,进行了《关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技术鉴定》,同时,该大队委托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价值评估。2006年11月6日鉴定和评估结果为,聂某盗窃的技术资料属于公司技术秘密,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评估该技术价值为920万人民币,YL公司使用该技术当时侵犯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价值为150万人民币,而且YL公司仍然在持续侵犯中。 据悉,该侵权案的始作俑者是一个不到30岁的工程师聂某。聂某是东北人,户籍在江苏连云港,大学毕业后在企业工作过两年,2004年3月1日应聘到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部。2006年4月10日,聂某突然提出辞职,并立刻离开了公司。当公司要求其办理移交手续时,发现大量机密实验资料遗失(共106页)。4月28日,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同一产品——聚羧酸盐减水剂产品的YL公司开业,不久,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客户反映该客户资料被YL公司窃用。
企业重视自我保护促成早破案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大队长邢达德表示,该案件是苏州公安首例侦破的知识产权大案。以前苏州也发生过类似的侵权事件,都由于无法取证不了了之。为什么此案可破?主要是因为受侵犯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保护措施。 据了解,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从一开始就与聂某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依据该协议每个月对聂某发放保密奖金。保密协议还于2004年8月19日由苏州市金阊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协议约定,“乙方(聂某)从甲方(弗克科技公司)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进入从事与甲方产品相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得独资或合资生产经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由于乙方为甲方行使了保密责任,在乙方离开甲方、甲方投资的企业、甲方的分支机构或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机构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三年的保密经济补偿金,年补偿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记者看到“保密协议”保密范围为一切属于公司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产品配方、设计、数据、图纸、技术报告、技术方案、实验报告、各种资料、调研报告、研究计划、预算报告、工作报告、备忘录、会议记录、产品专利等;商业秘密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报价单、客户资料、营销价格、营销策略、调研报告、计划书、商务方案、投标书、竞标价格等。保密协议还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有关的技术或商业秘密文件带出工作地点,或私自复印等。 保密协议为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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