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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删除2100封电邮 或面临支付老板8万元赔偿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早报讯 因为删了老板2100多封邮件,宁波的小赵可能要面临支付8万元的赔偿。理由是侵犯商业秘密。   去年小赵在老板刘女士的公司呆了不到两个月,便神秘失踪,接着公司的邮箱里被删除了大量邮件。   之后,公司的老客户又跑去了小刘新开的公司,刘女士认为其中必有“猫腻”,将其告上法庭,小赵推说私删邮件只为泄愤。   昨天,宁波北仑法院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无法认定小赵侵权。   公司2100封邮件消失   去年5月初,小赵到刘女士的公司做销售。公司主营软件,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个月试用期到了。6月初,刘女士提出和小赵签劳动合同,并送他去上海培训。小赵说,培训回来再签也不迟。   6月底,培训结束了。小赵推说身体不舒服,一直没去公司上班。然后,不见了人影。   就在刘女士快要忘了这个员工时,出事了。   她登录网上邮箱时,发现里面的2100多封邮件被删除了。其中包含了公司员工发给她的客户资料、技术信息。   “这些邮件多数是商业机密,包括了客户公司地址、财务人员、软件使用情况,是我们挖掘商机的重要来源。”刘女士估算,失去这些资料的直接损失至少有8万元,间接损失更难以估计。   恢复邮件无果,刘女士报警。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删除邮件的人是小赵。   小赵的姐姐在刘女士公司做财务,是少数几个知道邮箱密码的人之一。8月5日晚上,小赵通过姐姐的手提电脑进入了刘女士的邮箱,删除了邮件。   巧的是,8月1日,小赵和刘女士公司里的有关技术人员,共同注册成立了一家数码科技公司。小赵是经理。   这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刘女士怀疑,小赵是早有预谋,窃取商业秘密。   但小赵说,自己这么做完全只是为了泄愤。“老板娘脾气很坏,动不动就骂人,加班不肯给加班工资,还拖着不肯签合同。”为了出气,他离职后自建公司,删除了原公司的邮件。   业务员另立门户抢生意   公安局对小赵作出了行政处罚。但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   去年9月,刘女士发现,公司客户大量流失。一些老客户没有续约,却转到了小赵的公司。刘女士猜,小赵在删除邮件前下载了资料,占为己有,并拉走了客户。她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小赵和他的公司索赔8万元。   小赵称,自己公司提供的是售后服务,与正版软件的销售资质无关,客户因为信赖他们的技术员,才改签了合同。   他再次强调,被删邮件的内容,不是商业秘密。“凭我做业务员的经验,这些都只是网络上能查到的简单资料。我看都没看就删了。”   法院:无法认定侵权   昨天,北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   法院认为,刘女士所提供的证据,只能表明小赵删除了邮箱中的邮件,以及他的公司和刘女士的部分客户有业务往来。但这不能证明,被删邮件中拥有何种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及信息的内容、范围。同时,也不能证明刘女士对相关客户的信息,采取了具体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得这些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定要件。既然不能证明被删邮件存在商业秘密,小赵和他的公司侵犯商业秘密也就无从认定。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通讯员 桂凌 见习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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