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业秘密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鄞州一企业商业秘密外泄应加强员工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陈 芳)前不久,广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鄞州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当地工商部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至此,鄞州迅联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外泄侵权案件画上句号。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可从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着手,保护自身商业秘密。    鄞州迅联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快速连接器的企业,该公司的产品直接出口,市场前景看好。今年5月29日,迅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在互联网上发现广州一家企业盗用其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生产、检测等产品照片均来自迅联公司的生产流程,于是怀疑该公司非法窃取了迅联公司高度保密的客户信息、生产工艺和技术材料,造成迅联公司客户大量流失,营业额下降,给企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吴某迅速将此事向鄞州五乡工商所投诉,工商部门在初步查证后确认了侵权的客观事实,第一时间与广州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赶赴广州。经调查,该起侵权案因迅联公司原职工张某引起。张某于今年4月离任所在的迅联公司,明知公司的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方式、客户需求、产品型号及需求量、交易价格等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但为了给自己谋取工作职位,将迅联公司的上述经营信息披露给其大学时的同学,即广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还利用其职务之便在迅联公司内拍摄了一组生产、检测快速连接器的照片提供给广州的公司。该公司在明知张某提供的客户、产品等信息为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为取得竞争优势,仍然使用这些资料信息在互联网上为自己企业进行宣传,并向权利人6家客户揽取业务,仅向其中的1家客户就销售了5000个连接器,获得销售收入2600美元,给迅联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广州工商部门认为,广州这家企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侵权事实清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