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业秘密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索赔615万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深圳市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旭科技)近日将浙江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仪表)和深圳市泰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公司)告上法庭,以其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要求华立仪表赔偿其经济损失615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据了解,该案是中国智能水表业知识产权的第一案。   该案原被告均为国内知名仪表企业,因此颇受关注。   据华旭科技对外发言人张光钟介绍,犯罪嫌疑人李光春利用自己担任华旭科技研发部经理身份,掌握了该公司投入巨资研发并采取加密措施的智能水表项目技术的商业秘密。2003年6月,李光春请假外出,后提出辞职,在未经公司批准情况下擅自离职。李光春利用窃取的IC卡智能水表项目的软件源代码等核心技术,通过泰德公司,生产了3.7万块IC卡智能水表电子控制模块,然后销售给了华立仪表,华立仪表将其组装成IC卡智能水表产品,大量倾销于市场。   由于李光春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华旭科技于2005年2月3日向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局报案,怀疑李光春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原告的商业秘密,并提供给浙江华立使用。此案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光春窃取原告的商业秘密罪证确凿,于2006年1月23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李光春有期徒刑一年。   张光钟说,原告通过市场销售人员了解到,华立仪表在知悉李光春作为IC卡智能水表知名技术专家且担任原告研发部经理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李光春向泰德半导体公司购买智能水表电子模块,先与泰德半导体公司签订产品供货协议书及一系列电子模块购销合同,之后,直接授权李光春代理销售并担任技术总监,李光春则对外宣称自己是华立仪表研究所所长。   原告华旭科技认为,华立仪表与泰德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于2006年6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了解,该案将于2006年9月7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制日报 北京8月23日讯

(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