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卧底其他公司窃取商业秘密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在当今社会,信息就等于财富,但为获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经营信息,也有人走上歪门邪道。河南郑州一家公司的老总杨某,为窃取深圳一家公司的商业秘密,竟隐瞒身份应聘到深圳公司做研发部门的主任,两个月后,带着核心技术回家,造出同类产品,致使深圳公司损失80余万。 取经也要有道!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也是该院判决的第一宗侵犯商业秘密案。 优秀工程师被高薪录用 杨某,36岁,河南新乡人,原是河南郑州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得知同类公司深圳科尔达公司技术比较先进,产品销路很好,便产生了南下取经的念头,但却琢磨出了一计歪招儿。 2003年2月,杨某隐瞒了自己身为河南同类公司总经理的身份,自称“下岗工程师”,只身来到深圳科尔达公司应聘。靠着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和娴熟的专业知识,他以高薪成功入职该公司。双方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后,杨某被任命为研发中心主任。 卧底是为窃取对手机密 研发中心是公司的技术核心部门,办公地点被安排在副总经理的办公室,杨某如愿接触并获取了科尔达公司大量的核心受控资料。工作之余,杨某悄悄将这些资料记录了下来。工作期间,杨某还以正在就读郑州某大学MBA为由,多次返回郑州,但科尔达公司没有过多注意。 2003年4月,杨某不辞而别。 辞职回家狂造同类产品 新主任才上任两个月,怎么说走就走,还失去音讯?科尔达公司管理层纳闷了好长时间。但不久,让公司更感奇怪的是,市场上竟然有同类产品与其公司生产的新产品进行低价竞争,生产商是河南郑州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如果不是窃取技术,不可能这么快!”科尔达公司开始质疑杨某的真实身份。在一些专业杂志及专业网站的广告中,科尔达公司的员工看到了杨某的名字,并得知杨某就是河南郑州丰博电子公司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科尔达公司震惊万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于2004年12月16日将杨某抓获。 造成对手重大损失入狱 经法定机构鉴定,认定科尔达公司被侵犯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丰博公司的文件中包含科尔达公司的这些商业秘密,其中有个别产品的源程序完全相同。据评估,科尔达公司的损失额为人民币81万余元。 经审理,龙岗区法院最后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一审判决后,杨某提出了上诉。 经办法官介绍说,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些商业秘密在企业生活中的作用愈显突出,“信息=财富”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不断采用各种违法犯罪手段侵犯商业秘密,已经突破了一些传统的作案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要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手段以应对。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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