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男子雇佣“黑客”因窃取商业秘密获刑
中新网嘉兴10月21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沈兰 通讯员陈霏)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盗号木马层出不穷,黑客技术肆意传播,个人信息个人财产安全遭遇挑战。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李育举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孙蕴斌有期徒刑一年,均并处罚金20000元。 2009年2月间,杰作工作室负责人李育举利用推销羊毛衫设计图之机,获取了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技术部人员的QQ号码。之后李育举雇用“黑客”远程控制自己的电脑,由“黑客”操控,向该QQ号码发送捆绑远程木马程序的羊毛衫设计图片,一旦对方打开图片就将木马程序安装进对方电脑,从而远程控制对方电脑,窃取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秋冬款羊毛衫14个系列912个款式的样衣照片2500余张,并将该批样衣照片出售给其他羊毛衫生产厂家,从中牟利。 据悉,该批样衣照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经鉴定,李育举的行为给权利人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96万余元。 无独有偶,另一商家“联手”谋取暴利。同年2月间,桐乡市行者工作室负责人孙蕴斌利用远程木马程序操控他人电脑,窃取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秋冬款羊毛衫8个系列492个款式的样衣照片1500余张,并将该批样衣照片出售给其他羊毛衫生产厂家,谋取暴利。该批样衣照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经鉴定,孙蕴斌的行为给权利人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0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育举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远程木马程序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非法公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196万余元;被告人孙蕴斌应当知道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采用远程木马程序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非法公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105万余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作者:,来源:)-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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