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不住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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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忠诚度的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是薄弱环节。魏铁军 摄
这是一组令人深思的数字:2002年至2011年,国内第一家设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审结侵害商业秘密案58起,其中判决结案24起,撤诉结案26起。在24起判决的案件中,原本希望通过诉讼维护商业秘密的原告们,诉请得到法院全部支持的仅1起,部分支持的9起,其余为全部驳回;而在26起撤诉案件中,有8件因原告预见到可能败诉而主动撤诉。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让商业秘密变得如此“脆弱”?
著名跨国企业的失算
S公司是世界著名的产品多元化跨国企业,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产品涵盖了家庭用品、医疗用品、运输等诸多领域,曾经有人戏言,“世界上有50%的人每天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S公司的产品。”
35岁的王卫在1998年12月被S公司录用,担任高级销售工程师,主要负责A涂料的市场销售工作。配合他进行市场销售的还有产品开发工程师李云强、市场及销售主任赵云维、销售工程师胡迪。其中,赵云维资格最老,在S公司工作了15年,先后经手过胶带防静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市场销售、防腐产品的市场销售等工作。
一支强劲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自然为S公司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而当公司准备对王卫团队委以重任时,一次偶然的调查却让公司大吃一惊。
公司发现,2007年6月,赵云维在外设立了一家W公司,生产销售与S公司相竞争的同类产品,与赵云维共同投资的有王卫的母亲、李云强的妻子、胡迪的岳母。随着调查的深入,公司发现,其实王卫等4人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违反公司竞业限制的约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了。
“王卫对外发放的名片上不仅写着W公司的抬头,他还向别人介绍W公司是一家英国著名公司的上海办事处。我们调查过了,根本不是什么上海办事处,就是他们自己开的公司。”S公司的管理层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09年5月起,王卫、李云强、赵云维、胡迪先后以辞职或辞退的方式离开了S公司。与此同时,S公司着手准备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了一场长达两年的诉讼。
举步维艰的诉讼博弈
“王卫4人和W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商业秘密。”S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之初就非常确信这一点,“W公司和王卫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余3人构成帮助侵权;王卫、李云强、赵云维、胡迪同时还构成了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行为。”
S公司将W公司和王卫4人都列为被告,S公司不仅要求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而且提出了“严厉”的赔偿要求:要求判令W公司拿出2007年至2009的利润作为赔偿,同时赔偿因虚假宣传给S公司造成的损失10万元;王卫4人还应赔偿因违反竞业禁止给S公司造成的损失15万元;要求五被告支付律师费12万元、调查费8万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S公司原以为胜券在握,却不料遭到了W公司的强硬拒绝和王卫4人的“集体控诉”。
“我们只对外销售过某某型号的涂料两罐,这个产品是根据客户的需要从其他地方订购的,与原告主张的产品配方并不一致。我们从来没有生产销售过S公司所说的产品,也从来没有进行过虚假宣传。”W公司一口回绝。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都是公司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员工只能被动接受,这些合同条款规定得很不合理,竞业禁止期限又长,公司又从来没有给过我们补偿金,所以这种协议是无效的。”王卫、李云强、赵云维异口同声。(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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