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窃取公司机密资料跳槽 用老东家技术与其竞争
办案检察官说:“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捕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余某等人窃走了珠海某科技公司所有供应商、销售商的信息资料,生产核心技术资料;挖走了从生产线骨干员工、线长、质检、工程师,到销售经理、技术总监、生产副总等80余名骨干员工,致使该公司一度陷于瘫痪状态。”
高管跳槽引发新老“东家”同业竞争
公司高管离职前已有“新东家”,新老“东家”同业竞争,造成“老东家”巨额经济损失。珠海某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某科技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余某、国际市场销售总监罗某、计划部门经理李某和销售经理肖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近日被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珠海某科技公司是全球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其生产的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占全球行业市场份额的10%,2010年12月成功研发出中国第一台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激光打印机。”珠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为离开公司,常务副总提前9个月做准备
“因为公司总经理是董事长兼任的,余某实际上行使总经理的权力。”珠海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臧晓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10年6月起,余某便着手为离开公司做准备。他以投资的名义,让信任的员工拷贝了很多公司的商业秘密资料;在核心岗位安排了一些老乡、亲友;同时悄悄与江西某市政府联系,筹备与当地老板合作成立新公司……”
“2011年3月,余某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开始策划80余名骨干员工离职。”臧晓钢说,珠海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发现这一问题,马上找余某谈话,余某坦率地承认,他早在9个月前就准备离开公司了。“余某离职后,在很短的时间内80余名骨干员工也相继离职,分别加入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亿铂公司)和中山沃德打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沃德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一个大股东,前者负责营销,后者负责生产。”
“余某是公司元老,在公司早期发展阶段立下了汗马功劳。他如果只是赚点钱花,我们公司并不想追究其法律责任。”臧晓钢说,“没有想到,江西亿铂公司和中山沃德公司利用窃取我们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以我们公司分厂的名义,诱骗我们公司客户供应其原材料、销售产品,且销售价格降低了20%以上。其行为搅乱了全球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市场,更伤害了众多中国生产企业。迫于无奈,2011年10月我们公司向珠海市公安局报案。”
珠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成立办案组侦查此案,在摸清余某等人在本案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及其事实后,2011年12月29日先后在江西、福建、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罗某、李某和肖某,“同时查获大量他们窃取和使用珠海某科技公司商业秘密的证据资料。”办案检察官说。
“跳槽”到异地的新公司,与“老东家”同业竞争
办案检察官说:“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捕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余某等人窃走了珠海某科技公司所有供应商、销售商的信息资料,生产核心技术资料;挖走了从生产线骨干员工、线长、质检、工程师,到销售经理、技术总监、生产副总等80余名骨干员工,致使该公司一度陷于瘫痪状态。”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办案检察官说:“余某等4人利用工作便利获得了珠海某科技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离职后马上到与该公司生产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江西亿铂公司或中山沃德公司,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我院对余某等4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臧晓钢解释说:“因为窃取了我们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江西亿铂公司的原材料进货渠道和我们公司一样,产品质量和我们公司的也没区别,但对方没有产品研发成本、市场开拓成本、技术培训成本等,所以其产品即使降价20%以上销售,利润也相当可观。”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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