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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集团在中国打响商业秘密维权战争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2011年12月,其旗下企业正式向中国法院提交诉状,状告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2被告,要求判令其停止侵害商业秘密,并赔偿巨额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目次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为保证汉高产品的卓越品质和领先地位,汉高集团对于产品科研和开发的投入一直不遗余力,年研发投入达到公司年销售总额的7%。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之后,汉高集团在知识产权方面积累了诸多的资本和财富。与此同时,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打击不当侵权行为,汉高集团亦秉承“零容忍”原则,将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保护汉高产品的调查和法律行动中。以上种种均体现了这家具有140多年历史的德国企业的严谨务实,以及彻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决心。

  作为汉高集团在华EMC(环氧塑封料)产品的生产商,汉高华威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拥有12条全自动化EMC生产线,产品有KL、GR、MG系列一百多个品种,可供半导体分立器件、特种器件、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封装使用。作为中国规模第一、全球规模第二的EMC生产企业,汉高华威为全球客户提供半导体绿色封装材料和电子组装材料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客户遍及欧美、东南亚、中国大陆和台湾等地。作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汉高华威现拥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有江苏省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微电子材料技术中心,并掌握数百项EMC制造的专有技术,具备从研制、中试到大生产技术的综合开发条件。

  然而,在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努力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汉高不无遗憾地发现部分企业和个人正涉嫌侵犯汉高的有关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为保障自身的商业秘密及专利技术不被非法侵犯,经汉高德国总部管理层研究并一致决定,汉高华威电子有限公司及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的所有人开始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该等被侵犯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权。2011年12月28日,汉高华威电子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封其立、张德伟、朱平彦、夏年珍、单玉来、刘连兵、郭士磊、孙波、连云港丰达电子有限公司、张桂英及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及专利权一事,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中鹏等被告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及专利技术,要求中鹏等停止一切侵权行为,销毁一切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巨额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日受理此案,案号为(2012)苏知民初字第0001号。目前,该案正按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有条不紊地在进行。

  汉高已声明将会高度重视和审慎对待此次诉讼,同时也表示相信在中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及专利技术有着周全保护的今天,法院会对该案作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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