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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副主任网售机密技术泄愤 侵犯商业秘密被捕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南京某科技公司的生产车间副主任周启明,因心理失衡竟违反公司保密约定,在西祠胡同上发布广告,披露且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公司的生产配方、工艺等技术,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2岁的周启明是南京某科技公司的车间副主任。公司研发的多种型号工业用消泡剂技术占据领先地位。能在这样一家公司的核心部门工作,周启明感觉还是比较幸运的。

  2013年8月,周启明的父亲被医院查出身患癌症,科技公司领导没有安排人上门慰问过,加上加了不少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他的内心突然产生了怨气,产生了利用职务便利出售公司技术赚些钱的想法。

  为此,周启明在“西祠胡同”上发帖,内容是“投资小的化工产品,小投入大回报,找合作”等,并留下联系方式和QQ号。他也通过QQ群发出相关信息。果然有多家化工企业的人员与周启明联系。

  2013年9月,周启明主动与江苏沭阳某化工公司老总袁某联系,提出想在该公司兼职,对方说好月薪2000元。不久,周启明明确告诉对方,自己就是南京某科技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绝密配方和工艺。袁总一开始并不相信,周启明随后将配方样本寄给了他,懂行的袁总立即看出来这都是消泡剂的配方和原料,双方开始了合作。

  用母亲名义办卡收“合作费”

  一个月后,周启明还真为袁总做成了一笔生意,他利用科技公司的两种最新绝密消泡剂配方和工艺,加上从公司偷盗获取的一些客户的信息资料,换取山东某公司林总的信任,用沭阳某化工公司的一吨硅脂,换来林总两吨硅油。袁总喜出望外,他给了周启明5000元,一是跑业务的底薪,二是做生意的提成。周启明还向袁总承诺,公司正在试验最新的胶联硅脂,以后一定会提供给袁总,他希望在袁总的手下挣上一笔辛苦钱,袁总满口答应。

  周启明为防止自己的行为败露,用他母亲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了一张卡,每天下班时,他还对自己的QQ记录等进行删除,自认为这样做会人不知鬼不觉。

  2013年10月中旬,周启明在QQ上结识了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洪艳。刚聊几句,周启明急不可耐地问洪艳要不要消泡剂的技术。洪艳怕其有诈便上网查询,果然找到了周启明做的广告帖子。内容是:“有工艺成熟,市场稳定,有客户,设备投资10-30万元能搞定,利润不错,市场稳定,无三废,无有毒有害介质,找化工厂或投资商合作”。经过讨价还价,周启明推荐了两个配方,洪艳只要其中的一个,周启明报价35000元,洪艳为了压价故意留了一手,说是山东的朋友要的,她只是一个中间人,周启明信以为真,他怕煮熟的鸭子飞了,当即表态:那你留下10000元作为中间费,其余的费用打到我的银行卡里。洪艳立即同意,随后给周启明的银行卡打了10000元,而余款却没有付。

  公司发现网帖查出是“内鬼”

  周启明见到卡上打进了钱,便将公司消泡剂的配方和工艺从QQ上打包传给了洪艳,并承诺到货之后他会到山东做技术指导。洪艳接着又提出要求,山东方面还需要另外两个消泡剂配方和工艺流程,经过网上谈判以30000元的价格成交。洪艳没有食言,扣除中介费后,连同上次的余款又给周启明打来39000元。

  10月下旬,科技公司发现网上有人发布信息售卖公司多项核心技术,同时也有客户向公司反映该情况。公司随后调查发现是内鬼周启明所为,他还在紧锣密鼓地实施着交易,公司立即报警。2013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开会的周启明带至派出所,面对证据,周启明低下了头。

  经查明:周启明身为科技公司车间副主任,掌握着公司核心商业秘密,他在网上发售专有技术并从中获利,给科技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过审计部门鉴定,科技公司该系列产品分摊研发费用合计人民币10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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