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Multi Parts SupplyUSA,Inc.与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郑祥好、陈定益及第三人浙江显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Multi Parts SupplyUSA,Inc.主张被告郑祥好、陈定益非法获取原告的产品技术秘密以及第三人为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使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销、展示与第三人向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完全一样的样品,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消除不利影响。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各秘密点仅为产品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不构成 “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即不构成商业秘密,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入选理由】当事人指称他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应当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以及对方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本案对商业秘密的界定提供了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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