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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有无诉讼主体资格?

发布时间:2015-05-11 16:11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乙与AB两村民小组签订施工合同,甲乙为两小组分别修建两条公路。公路修好后两小组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迟迟未付,故诉至法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村民小组存在是具有合法性的,根据《土地法》第10条的规定,村民小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能够以此财产承担一定的民事后果,故具备了诉讼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应将其归类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第三类当事人中,既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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