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劳动关系 > 正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80%

发布时间:2015-05-11 16:20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案情介绍:苏敏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8月20日,她成功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目前她还处于试用期,每月工资只有650元。尽管这已经超过了太原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她看来,这点工资远远不够花,这样的待遇设置也十分不合理——因为公司其他正式员工的月收入都在1800元左右,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待遇差别太大。而且,苏敏发现,她的同学也普遍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部分用人单位对新人“试用期”内支付的工资较低,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实施条例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详细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找法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