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索赔,获得赔偿
“商业秘密网”专业律师为企业维权,代理企业进行侵权索赔,帮助企业获得赔偿。
咨询热线:0574-83008968,QQ:1203712111(商业秘密网)
一、代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上一篇:版权自愿登记,解决取证难问题
- 下一篇:公安侦查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富士FUJI商标被撤销 2015-05-20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建立 商业秘密核定须报上级 2015-05-21
- "小吊机"群体性专利侵权划上休止符 2015-05-10
-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2015-06-03
-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那些权利? 2015-06-02
- 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和联系?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