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作者:商业秘密,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作者:商业秘密,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
- 上一篇:未列入“三包”目录商品的“三包”
- 下一篇:已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
相关阅读:
- 商业秘密保护“十不要” 2015-05-10
- 蔡锦明、王建国与武汉市好又多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2015-05-10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2015-06-05
- 个体工商户的撤销登记 2015-06-05
-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 发布烟草广告的批准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