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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存在八大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5-05-27 10:38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汽车消费在走进千家万户的同时,其纠纷也呈现出数量增多、调解难度增大的趋势。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侵权行为让消费者困惑。
  1.合同设置涉嫌“霸王条款”   许多消费者反映,在与汽车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时,合同中设置的有些条款只对经销商有利,有些甚至与法律相悖,构成"霸王条款"。
  2.紧俏车型加价“搭售”   2009年年初以来,由于汽车市场持续红火,有些厂商采取"饥饿营销"手段,通过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3.节油宣传不切实际    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燃油经济性已经成为大部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不少4S店将"节油"作为主要宣传卖点。
  4.违规扣押合格证   部分汽车经销商由于资金压力,会通过厂家担保、经销商以新车合格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做法,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新车之后不能上牌。这使消费者在新车不能及时上牌的这段时间内面临着极大地风险:按照保险公司的盗抢险免责条款,车辆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车牌号,不在理赔范围。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未按规定时间上牌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
  5.新车出现维修旧痕   消费者购买并在提新车时,出于对汽车4S店的信任,一般总是对新车的车况大概检查一下,然后会在新车交付清单手册上签字认可,毕竟消费者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于是个别4S店会将物流运输中出现刮擦的新车重新进行维修,直接以新车形式销售给消费者。
  6.车辆故障屡修不好   消费者购买汽车后一再出现质量问题,从受理的有关汽车维修投诉分析,一是车主尤其是新手,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故障;二是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遇到车辆故障找不到原因,只能蒙着修,造成同一故障反复修不好;三是汽车本身就存在质量先天缺陷。
  7.汽车维修价格过高   消费者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和咨询中,感叹最多的是“买车容易养车难”。不少消费者反映,4S店提供的零配件价格普遍比市场上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有时汽车出现小问题,明明可以小修解决,但在4S店维修时却被要求更换电脑板或总成部件,为此消费者要花费不菲的维修费。
  8.售后服务缺乏诚信    大部分消费者是首次购车,缺乏有关汽车使用、维修、保养知识,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到底是自身使用不当,还是车辆本身缺陷导致的,无法拿出确凿证据。而车辆出现故障都是由4S店维修人员或汽车厂商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个别涉及消费者反映的汽车质量问题,个别4S店不及时解决问题,总是习惯采取拖延推诿的手段,逃避售后服务责任。
  宁波市消保委提出四条建议
  针对上述现象,市消保委提出四条建议:一是建议宁波有关职能部门与汽车行业协会起草制订《宁波市汽车买卖(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汽车经销商的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二是消费者买车之前要优先考虑用车成本,尽可能选购市场保有量大的汽车,到有实力、信誉好的4S店购买和维修汽车;三是汽车行业协会要加强汽车服务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要求汽车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行政执法部门对汽车服务企业中出现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作者:未知,来源:消费者维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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