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知识产权服务 > 版权 > 服务项目 > 正文

著作权人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5-06-02 15:17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希望您将“商业秘密网”推荐给您的好友,在“商业秘密网”右上角点击“”。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 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 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 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 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作者:未知,来源:中顾网)
商业秘密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图文资讯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