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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设计”融合下工业设计的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5-06-02 16:0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设计的研发、制造和服务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是设计创新的基础资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分析国内工业设计发展的新趋势及其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从版权保护的角度,在环境建设、行业自律、企业发展、设计者义务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对国内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等,它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财产,也是创造人类物质、精神财富的工具和手段。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源打破了国界,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发展。因此,知识产权作为当今世界各国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应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依靠创新驱动,更加需要创新设计的支撑与引领。在这个意义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成为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共识。
  随着全球经济与科技的飞速发展,科技与设计不断融合,工业设计发展呈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趋势。工业设计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需求。
  工业设计快速发展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11个部委发布《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义所体现的综合性、集成性、创新性,及将工业设计界定为生产性服务业,对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起到广泛的影响和积极的引导作用。
  中国工业设计的发展开始于1979年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的成立。 20世纪80年代初,一批在国外留学归来的学者在中国的院校创办工业设计专业,1995年,北京市政府成立工业设计专家顾问团和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标志着我国现代工业设计的起步。2010年3月,工业设计正式被国务院在政府工作会议中纳入我国“七大生产性服务业体系”。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两个与工业设计有关的重要文件,即《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再次从国家层面强调包括工业设计在内的设计创新对转方式、促发展、调结构的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一定规模的工业设计类企业超过6000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超过200家;工业设计公司2000多家,设计园区突破1000个,设置设计类专业的高等学校达1917所,其中工业设计院校超过500家。北京拥有工业设计、建筑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服装设计等各类设计企业2万多家, 2014年规模以上设计企业的收入达1400亿元,已经成为了支柱产业。
  20世纪下半叶,电子信息业快速发展,以索尼、苹果公司等为代表的“设计驱动型制造业企业”迅猛崛起。在经济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中,工业设计必将对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人类文明走向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
  知识产权多重保护
  随着工业设计外延的扩展,从平面到产品、环境、服务,对知识产权的需求都越来越强烈。围绕工业设计,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到产品形态、产品包装以及企业服务,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和需求。一般而言,工业设计创新主要通过外观设计专利、版权、商标等相关法律获得保护。
  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加强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方面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设计水平不断提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渐缩小,在工业设计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作者:未知,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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