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著作權糾紛案件:和為貴
隨著社會公眾及權利人版權意識的不斷提高,著作權案件逐年攀升,全國各地法院壓力劇增。為緩解這種狀況,最高人民法院早在兩年前就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倡導強化案件調解,注重矛盾化解,並要求各級法院在案件審理中,堅持合法自願原則,對依照法律可以調解、根據案情能夠調解、調解處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經過兩年的努力,各地法院已將知識產權訴訟調解工作朝制度化、規范化、理性化方向推進,這在2012年表現尤為明顯。
串案被調解已成趨勢
海南:多起案件調解后原告撤訴
案件回放:原告張老師編著的近80篇英語短文被刊登在1998年出版的《初三英語閱讀理解200篇》《英語考試向導》等書籍中。2009年,張老師發現,被告某教育研究所編著的《英語同步練習冊》《助學輔導用書》等英語輔導材料中有多篇短文與上述英語短文內容基本相同。故張老師從2010年開始向北京、安徽、河南、福建、海南等地的多家法院提起多宗訴訟,要求該研究所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並銷毀尚未售出的圖書,多宗案件索賠共計逾百萬元。
法院調解:9月2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對原被告雙方數次調解,達成了《結束全國所有訴訟及和解協議書》。張老師在《民事調解書》上簽字,“自願放棄對研究所及相關單位的訴訟,包括對已生效判決,請求強制執行和撤回在全國正在訴訟中的案件的訴訟請求,共計53宗(最終以實際案件數為准)”。該研究所則會在所有訴訟的調解書和撤訴裁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補償張老師18萬元。在法官的建議下,本身也是多起著作權糾紛案件原告的研究所還表示,將聘請“維權斗士”張老師代理研究所起訴應訴,這場著作權糾紛最終以原被告雙方變成一家人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北京:54起案件訴前成功調解
案件回放:原告北京帝豪星辰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發現,被告北京某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內公開使用卡拉OK點歌系統營業性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權的54部音樂電視作品。原告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故訴至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刪除侵權音樂電視作品,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法院調解:經查,原告北京帝豪星辰公司於2011年通過《專有使用權轉授權合同》,從相關權利人手中獲得了多部音樂電視作品的專有使用權。該合同約定原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未經授權使用音樂電視作品的侵權方提起訴訟。2012年9月,這54起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件,經東城法院法官訴前調解,成功結案。
點評
串案通常是指一方當事人相同,案由相同,案情相似的多起案件。著作權案件經常會出現串案的現象,現在各地法院已經從“調解為主”轉變到“著重調解”,因此對串案的審理法官會盡量以調解方式結案,這樣既節約司法資源,又減少了雙方因訴訟所帶來的麻煩和風險。
KTV業主頻繁成被告
廣東:20起案件審理后調解結案(作者:未知,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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