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上一篇: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下一篇:专利权保护范围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富士FUJI商标被撤销 2015-05-20
- "小吊机"群体性专利侵权划上休止符 2015-05-10
- 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和联系? 2015-05-22
-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那些权利? 2015-06-02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建立 商业秘密核定须报上级 2015-05-21
-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