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规范“傍名牌”
随着市场经济和互联网快速崛起,商品市场流通和商标侵权现象也在不断地发生,给众多的商标持有企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严重侵犯了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自主品牌的培育,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而由于“傍名牌”行为又总是以打“擦边球”,以貌似合法的现象掩盖其违法本质,加之当前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予以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司法部门和行政监管执法带来了难度。
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利用商标注册与企业名称登记两者未能有效衔接的漏洞,将他人的驰名、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并在产品上将企业名称放大突出使用,造成消费大众误认为是其品牌。一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目的是吸引消费大众眼球,造成混淆。二是将他人驰、著名商标添加前后缀或稍加改动后使用,并在使用时故意放大他人驰、著名商标部分,便随意使用或是将商标注册为域名,网页设计等内容故意模仿商标品牌官方网站,使人误以为是官方网站或具有某种关联。三是利用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制度的特点,将他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在辖区内合法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名称,进而在经营活动中意欲造成混淆,或是不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在产品上标注企业名称时故意简化或省略,不标注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域等部分,企图误导消费大众其是知名企业或国外品牌。
随着互联网运行的迅速发展,部分网商“傍名牌”侵权行为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增加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管难度。许多“傍名牌”商品转移到网上销售更具有隐蔽性且不容易被发现,使违法主体逐渐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不法分子采取“商业运作”手法披上合法的“外衣”,提供产、供、销的“一条龙”服务,相互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同时,商品生产经营多采取委托加工形式,各环节往往涉及多个地域,给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带来诸多难题。目前市场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较少采取直接假冒的手段,多采取组合仿冒的手段。例如不法分子多以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到境外登记注册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相同或者近似字号的公司,然后再通过授权生产、监制等方式,将注册名称完整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让人误以为是知名品牌的产品。
笔者认为,打击“傍名牌”应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运营商的执法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将互联网领域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阵地,不断改进网络监管方式,创新网络监管机制,通过使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针对“傍名牌”行为的警示。利用电脑等移动终端随时进行网络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并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定,实现案件调查过程信息化,做到有据可查。其次是建立案件傍名牌查办的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共享信息和办案资源,根据案件需要,选派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及时将查办的“傍名牌”案件进行上报,确保案件顺利查处。
第三,通过傍名牌典型案例剖析、邀请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等形式,提高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傍名牌”行为标准的把握能力,积累执法经验,切实提高案件查处能力,做到紧密围绕证据固定、自由裁量依据和法理阐述等,进行深度剖析,对典型“傍名牌”案例予以曝光,进一步震慑傍名牌侵权行为市场主体,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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