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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业商标冲突为何特别多?

发布时间:2015-05-10 21:4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多年来,中国食品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频现凸显了企业这方面的意识薄弱。从王老吉商标争夺口水大战到粤港荣华月饼商标决战,再观数年前的白酒商标第一大案诸葛酿争夺战……而王老吉与粤港荣华两件案子都有相似之处——做得最大的那个企业,却不拥有合法的注册商标。
针对一系列案例,本报《食品周刊》专门邀请到业内人士及相关专家对其进行分析点评。
案例一
荣华商标最终属于顺德人
据了解,顺德人苏国荣于1983年创立“荣华饼食店”,一直将“荣华”商标使用在所生产经营的“月饼”等产品上。1997年,顺德荣华从山东永乐糖果厂受让“荣华”商标后,成为“荣华”注册商标在大陆范围内的权利人。
而香港“荣华月饼”1950年就在香港生产,直到1994年才进入大陆东莞设立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由于荣华商标最早是在1990年被山东永乐糖果厂申请注册,1991年,香港荣华也曾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荣华”商标,但被驳回。
14年来,两家“荣华”商标争议备受外界关注。两家企业从东莞中院一路打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从国家商评委一路打到北京一中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双方争议焦点是:香港荣华认为“荣华月饼”属于知名商标特有名称,香港荣华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有权使用“荣华月饼”。而顺德荣华方面认为,顺德荣华享有国家商标局依法授予的“荣华”注册商标权利,“荣华”商标所有权属于顺德荣华,未经其授权许可,任何第三人在月饼、糕点等食品上使用“荣华”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2)民提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明确撤销之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粤高法民三终字第4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中山市今明食品有限公司(获得顺德荣华授权使用荣华商标)、广州好又多(天利)百货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行为。
顺德荣华认为,该判决说明香港荣华的“荣华月饼”不属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顺德荣华是“荣华”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顺德荣华方面已经向香港荣华在广州、东莞等地19家经销商发出停止侵犯注册商标权告知函,要求相关经销商立即将涉嫌侵权“荣华月饼”产品全部从商场柜台撤下并销毁,不得销售。香港荣华则认为,该判决书并未明确指出香港荣华不再享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专家点评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大多未注册
“此案给外资企业走向内地上了生动的一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报评审委员会副巡视员、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导师杨叶璇教授向记者表示,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如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存在,为何最高人民法院对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这两个权利冲突不阐述?权利都有排他性,如果其存在,判决书应该阐述其排他性。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中山今明等公司立即停止对“荣华月饼”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权行为的判决,说明法院没有支持香港荣华的权利主张。上世纪90年代初期,商标局因为山东的荣华商标注册在先,驳回了香港荣华的注册申请,但是香港荣华并没有为自己争取,也没有和山东永乐糖果厂协商转让。她指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大多是未注册的,如果你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我是注册商标,这个架就有得打。一女怎可能嫁二夫,企业必然有恶战,成本全部由消费者埋单。”
案例二
王老吉商标案仍在恶战
目前,还斗得如火如荼的加多宝王老吉之争,也是从争商标开始。1995年,香港加多宝集团租借了广药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益,随后逐渐将王老吉打造为全国凉茶第一品牌,但辛苦多年最终也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其后,广药和鸿道多次签定补充协议。当中包括和原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后李因经济案落网,广药不承认该补充协议,认为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5月到期。双方矛盾公开化,并不断升级: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判定“王老吉”商标归属于广药,加多宝不服,于5月17日提出撤销该裁决申请,法院已立案,除商标争夺之外,争配方、争红罐、争渠道、最近又展开了广告大战,纷纷宣称自己才是最正宗的广东凉茶……长达十二年的红绿之争至今仍未落幕。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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