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知识产权保护 > 商业秘密保护 > 服务项目 > 正文

商业秘密保护“十要”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1) 商业洽谈,涉及商业秘密的要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2) 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时候,要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显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
  (3) 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要进行防护,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
  (4) 所有的商业秘密文件要放置在安全场所。
  (5) 要妥善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特别是你不在办公室的时候。
  (6) 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要给以足够的重视。
  (7) 离开会议室带走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的所有粉笔字迹。
  (8) 客户和其他人在企业的任何指定区域,除会议室外,都要有人陪同。
  (9) 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不要随口说出商业秘密。
  (10) 对员工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

 


 

 

 

 

 

(作者:,来源:)
商业秘密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图文资讯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