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婚同居所涉及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制
摘要
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古罗马帝国时期即已受到法律的关注和调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逐渐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除婚姻外的一种男女两性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态度表现是不同的。
关键词:解除非婚同居 财产关系 法律规制
一、引述
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古罗马帝国时期即已受到法律的关注和调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逐渐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除婚姻外的一种男女两性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态度表现是不同的。从国外的法律规定看,对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国外已由禁止、限制转向维护和保护,从单一调整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转向全面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上来。我国非婚同居的群体是一个绝对数量为数不少的群体,围绕非婚同居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规定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对非婚同居案件经常是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对非婚同居的忽视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论文的重心所在,主要内容涉及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原则和规制的内容。针对解除非婚同居所涉及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制的具体内容列出了几项具体的制度建议。主要立法建议包括: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应遵循有协议的从协议,无协议的,根据非婚同居者同居时间的长短,区别对待;非婚同居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有扶养义务;女方在同居期间因怀孕、分娩而留下疾患的,在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有继承权。
二、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原则
在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差异较大,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目标,非婚同居泛化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成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因此,国家有必要对非婚同居进行适当干预。因此,建议我国尽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非婚同居的立法规制:
1、保护婚姻家庭原则。在非婚同居立法中,应该明确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不提倡非婚同居。
2、区分原则
所谓区分原则就是准确界定非婚同居、事实婚姻、婚姻等的概念,使相近概念间明确区分。有所区别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引导人们进入婚姻,稳定、幸福地享受天伦之乐。
3、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据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调查, 74.9%的人认为对家庭暴力法律干预力度不够,94.6%的人认为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①
4、区别对待原则
区别对待原则是指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者的行为,应根据同居时间的长短,采取不同的规制办法。具体说来,同居者同居时间的长短与同居案件的复杂程度是成正比的。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案件复杂程度较低,一般无子女抚养问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收入和积累也较少。反之,同居时间较长的案件,不仅涉及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相对复杂的多。对于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建议立法时对于财产分配采取分别财产制的原则,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对于同居时间较长的案件,建议立法对于财产分配采取协议制为主,夫妻财产制为辅的方式,即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公平分割,并适当照顾妇女权益、儿童权益、同居期间对家庭做出较大牺牲和贡献一方权益。这样的区分原则可以更好地保护同居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5、全面规制原则
即关于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尽可能覆盖全面,妥善解决同居关系所涉及的人身、财产、亲子关系等各个方面。另外,户籍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因篇幅所限,仅就财产关系展开论述。(作者:,来源:)
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古罗马帝国时期即已受到法律的关注和调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逐渐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除婚姻外的一种男女两性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态度表现是不同的。
关键词:解除非婚同居 财产关系 法律规制
一、引述
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古罗马帝国时期即已受到法律的关注和调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逐渐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除婚姻外的一种男女两性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态度表现是不同的。从国外的法律规定看,对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国外已由禁止、限制转向维护和保护,从单一调整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转向全面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上来。我国非婚同居的群体是一个绝对数量为数不少的群体,围绕非婚同居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规定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对非婚同居案件经常是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对非婚同居的忽视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论文的重心所在,主要内容涉及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原则和规制的内容。针对解除非婚同居所涉及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制的具体内容列出了几项具体的制度建议。主要立法建议包括: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应遵循有协议的从协议,无协议的,根据非婚同居者同居时间的长短,区别对待;非婚同居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有扶养义务;女方在同居期间因怀孕、分娩而留下疾患的,在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有继承权。
二、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原则
在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差异较大,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目标,非婚同居泛化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成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因此,国家有必要对非婚同居进行适当干预。因此,建议我国尽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非婚同居的立法规制:
1、保护婚姻家庭原则。在非婚同居立法中,应该明确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不提倡非婚同居。
2、区分原则
所谓区分原则就是准确界定非婚同居、事实婚姻、婚姻等的概念,使相近概念间明确区分。有所区别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引导人们进入婚姻,稳定、幸福地享受天伦之乐。
3、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据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调查, 74.9%的人认为对家庭暴力法律干预力度不够,94.6%的人认为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①
4、区别对待原则
区别对待原则是指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者的行为,应根据同居时间的长短,采取不同的规制办法。具体说来,同居者同居时间的长短与同居案件的复杂程度是成正比的。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案件复杂程度较低,一般无子女抚养问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收入和积累也较少。反之,同居时间较长的案件,不仅涉及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相对复杂的多。对于同居时间较短的案件,建议立法时对于财产分配采取分别财产制的原则,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对于同居时间较长的案件,建议立法对于财产分配采取协议制为主,夫妻财产制为辅的方式,即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公平分割,并适当照顾妇女权益、儿童权益、同居期间对家庭做出较大牺牲和贡献一方权益。这样的区分原则可以更好地保护同居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5、全面规制原则
即关于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尽可能覆盖全面,妥善解决同居关系所涉及的人身、财产、亲子关系等各个方面。另外,户籍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因篇幅所限,仅就财产关系展开论述。(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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