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情况及启示
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情况及启示
口 于空军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新世纪日本谋求再度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2002年,小泉纯一郎就任日本首相后,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本着“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循环,即创造、保护、活用、人才培养,促进知识产权的不断产生并形成螺旋上升的创新趋势。由此确立的“知识产权立国”被称为继明治维新“开国”和二战后“开国”之后的“第三次开国”。认真研究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做法和经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组织构架
为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日本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总部,由首相担任战略总部的部长,战略总部的成员为内阁所有的大臣,此外还专门聘请10位著名的企业家、大学教授和律师作为战略总部的成员。
知识产权战略总部下设知识产权战略事务局。知识产权事务局由25名成员组成,其中17名来自各部门,6名来自产业部门,2名来自大学,主要工作是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事务局还设有研究小组,对“推进计划”提出咨询意见。知识产权事务局每年6月出台当年的“推进计划”,各相关部门按“推进计划”的要求落实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其中经济产业省负责落实《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工作;文部科学省负责《著作权法》的相关工作;农林水产省负责《种苗法》的相关工作。企业和大学也按照“推进计划”开展各自的工作。
知识产权事务局下设3个专门调查会,负责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新的课题,为制定下一年度的推进计划提出对策建议。其中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的课题;日本品牌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日本品牌振兴的课题;数字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针对近年来数字技术发展和网络化普及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课题和对策。
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
日本在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的同时还制定中长期推进计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工作方针和主要措施。从2003年起至2009年,先后推出了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2003年制定的第一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首次提出了实现知识产权立国的目标,并提出知识创造循环活性化的工作方针。主要措施有:设置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设置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制定专利审查加速法,修改职务发明的规定;新设关于泄露商业秘密的处罚规定;制定数字内容产业促进法;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综合战略。
2006年制定的第二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实现世界最先端的知识产权立国。重点项目是:深入各地支援中小风险企业;推动大学内部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学协作:改革申请制度,加速专利审查;振兴日本品牌;确保和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措施是: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制定国际标准综合战略;引入地区团体商标制度:设置“知识产权避难所”;启动专利论文信息检索系统;5年内录用490名任期制审查官;着手修改著作权法。
2009年制定的第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与前两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突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同,突出的是“扩大和推进运用知识创造的循环”,并正式引进政策评估循环制度。目标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方针是强化和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强化全球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软实力产业的成长战略;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构建针对用户需求的知识产权体系。主要措施有:综合评估专利制度的未来方向;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和TLO的清理和专业化;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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