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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查清侵权产品数量

发布时间:2015-05-22 15:39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可见,对于制售侵权产品的案件,只要查清侵权产品数量,就能计算出非法经营额。查清侵权产品数量非常重要,但在基层执法人员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很少有如实记账的;有的即使记了账,执法人员也很难查到。《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虽然授予工商机关查阅、复制账簿的权力,但实践中并无强力保障机制,行为人拒绝向工商机关提供账簿并不会受到制裁。那么,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查清侵权产品数量呢?笔者认为,可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在行为人无防备时突击检查生产经营现场,及时掌握侵权产品库存情况,尽可能地获取进销货清单、价目表或标价牌等资料。很多经营者都是借助物流企业运送货物的,执法人员可以凭借随货同行或传真的发货清单和价目表,进行验货和结算,并保留这些资料。
  其次,要准确清点侵权包装和标签的库存量,尽可能核实其印制量。印制量应当是大于库存量的整数,由于印制者一般都按规定建有台账,因此查清印制量是完全可能的。确定了侵权包装和标签的印制量和库存量,就能确定其使用量,进而计算出侵权产品的生产数量。此外,核实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原材料库存量和购进量,对查清侵权产品数量也非常有价值。
  笔者核审过一起某公司仿冒华润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涂料案,办案人员采取的措施就比较到位。执法人员分为3组,突然进入该公司生产现场,一组人员立即对生产车间、仓库全面拍照,当场清点涉嫌侵权的成品、半成品和包装物,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另一组人员迅速进入管理人员办公室,查看并收集相关账簿、合同协议、发票单据、标签样稿等资料;还有一组人员跟住该公司管理人员,当公司负责人慌张地往自己车上塞一堆资料时,被办案人员及时制止。这堆资料正是该公司近一年的销售发货清单,清楚地记载了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最终,办案人员依据销售清单、侵权产品库存数、包装物原材料的购进数和库存数,查清了侵权产品数量,准确地计算出非法经营额。

 

 

 

 

(作者:黄璞琳,来源:江西省抚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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